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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青海:周边海上维权五年:中国做了哪些事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9日  点击率:7108

2012年是中国海上维权历史的重要分水岭。从这一年开始,中国海上维权结束了长期以来的应激反应模式,开始向积极塑造的方向转变。总结五年来海上维权创新实践,对深入理解新时期中国周边外交及更好地开展未来海上维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海上维权的创新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外政策的重点是争取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相关政策为我国赢得了宝贵的发展机遇,但周边一些国家却趁机不断蚕食中国岛礁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2010年以来,美国“重返亚洲”刺激周边个别国家对侵占岛礁由物理控制向法理控制转变。从2012年中菲黄岩岛对峙开始,中国政府坚决反制,取得显著成果。

 

第一,加强行政和立法维权。对争议岛礁和海域实施行政和立法管辖,是一国政府宣示主权管辖的重要手段。在这方面,中国一度落后于周边国家。2012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同年9月10日,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2013年11月29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对外国渔船、外国人进入海南省管辖水域进行渔业生产或者渔业资源调查活动进行了法律规约。2017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对违法外籍船只可驱逐出境。通过国内立法,中国政府不但显示了对相关岛屿和海域的管辖权,同时也使相关部门执法有法可依,海上执法底气更足。

 

第二,推动南海岛礁建设,打造海上维权前沿基地。为改善南海驻岛人员生活条件并向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自2014年初开始,中国在南海控制岛礁进行大规模填海造陆。2016年7月,中国民航完成对南沙群岛美济礁、渚碧礁新建机场的校验飞行。中国在南沙群岛新建的五座大型灯塔也陆续投入使用。中国还在西沙水域建成了晋卿岛等4座灯桩;在永兴岛等地设置了4座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基站,实现了西沙重点水域信号的全覆盖;开播了海上安全信息(NAVTEX)广播业务,实现了对西沙、中沙水域信号的覆盖。

 

第三,重视海上维权法理与舆论斗争。菲律宾单方面提交南海仲裁后,中国与菲方及其支持者在国际上打了一场法理与舆论战。2014年12月7日,外交部受权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重申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该仲裁的严正立场,并从法律角度全面阐述中国关于仲裁庭没有管辖权的立场和理据。201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宣布仲裁结果后,中国政府发布“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以及《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重申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指出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中国在维护国际法规则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倡导构建和谐海洋、海洋命运共同体等理念,向世界展现中国积极、正面的海洋秩序观。

 

第四,实现争议海域常态化存在。中国海监自2007年以来在我国全海域开展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但前些年,由于执法船舶、人员数量以及具体政策等局限,对部分敏感海域的巡航力度不足。2012年中菲黄岩岛对峙、日本政府宣布对钓鱼岛“国有化”后,中国加大对相关海域的巡航力度。在钓鱼岛海域,中国打破了日方长期以来的单方面管控。针对菲律宾,中国实现了对黄岩岛的有效管控。此外,中国海警船对仁爱礁、南康暗沙等外方觊觎的南沙相关海域进行了严密的值守。

 

第五,以自主开发争取海上主动权。虽然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但周边国家反应消极。不仅如此,他们还在南海纷纷与域外国家搞共同开发。2012年6月25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宣布将对南海海域的部分区域进行对外联合油气资源开发,并公开对外招标。2014年5~7月,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在西沙群岛近海进行勘探活动。在东海,中国顶住日方的不断抗议和骚扰,继续在中方管辖海域进行油气开发。

 

第六,积极参与和引领海上行为规则与规范建设。中国一直坚持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为抓手进行海上行为规则与规范建设。2013年9月,中国与东盟正式启动“南海行为准则”问题磋商。2017年5月18日,中国与东盟国家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14次高官会审议通过了“南海行为准则”框架。在中国积极支持下,2014年西太平洋海军论坛青岛会议通过《海上意外相遇规则》(CUES),这有助于减少和平时期各国海空军事行为的误解误判、避免海空意外事故。2016年9月,中国与东盟国家同意在南海适用《海上意外相遇规则》。

 

2014年11月,中美两国国防部签署了建立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和公海海域海空军事安全行为准则。2015年9月18日,双方就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新增“军事危机通报”附件以及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新增“空中相遇”附件完成正式签署。

 

第七,妥善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在处理与周边国家领土与海洋权益争端问题上,习近平主席指出要“统筹维稳和维权两个大局,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2014年8月,王毅外长提出解决南海问题的“双轨思路”,即南沙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协商谈判妥善解决,南海地区和平稳定由中国和东盟国家携手共同维护。2015年中韩启动两国海上划界谈判,向外界展示中方谈判解决与邻国海上划界争端的诚意。2016年菲律宾杜特尔特政府上台后,选择对华友好,中国对此予以积极回应。目前,中国与越南、菲律宾均建立了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中国与东盟国家已就设立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平台达成共识。

 

尽管周边国家对中国倡导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应者寥寥,但中国一直未放弃相关努力。2013年4月5日文莱苏丹哈桑纳尔访华期间,中文两国发表《联合声明》,同意支持两国有关企业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勘探和开采海上油气资源。同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访问越南期间与越方达成共识,成立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同时加快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的工作,力争湾口外海域共同开发取得实质进展,为探索在更大范围开展海上共同开发积累经验。

 

近些年,中国还一直在为稳定海上局势、避免发生擦枪走火而努力。在中日双边关系紧张的情况下,中国仍积极推动与日方共同努力防止海上事态进一步升级。2014年11月,中日达成四项原则共识,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建立危机管控机制。2014年以来,中日已举行六轮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海上维权经验总结

 

5年来,中国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海上维权举措,有效捍卫了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强化了在争议海域的实际存在,震慑了相关国家的侵权野心,使中国在岛礁领土争端问题上由被动转向主动,与周边国家及域外大国的新的海上互动模式正在形成。回顾5年来海上维权的成功经验,初步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是海上维权取得胜利的基础。第二,顶层设计与底线思维的密切结合是海上维权取得胜利的关键。顶层设计不仅是凝聚共识、战略运筹和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关键,更是战略决心的展现。顶层设计的落实离不开底线思维的配合。底线思维是为维权行动划设“红线”。第三,体制机制建设是海上维权取得胜利的保障。2012年底中央成立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了海上维权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2013年,国务院重组国家海洋局,统一成立海警局,进行纵向管理,结束“五龙治海”分散执法、缺乏合力的局面。第四,策略运筹是海上维权取得胜利的法宝。为争取世界各国支持中方反对仲裁案的立场,中国采取了灵活的“点菜单式方案”,以一种双方均可接受的方式争取更多国家理解、支持中方的立场。中国的正当立场得到了来自近120个国家和240多个不同国家政党的理解和支持。


本文作者:赵青海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海洋安全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原文刊发于

《世界知识》2017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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