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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酥:培育澜湄意识:基于文化共性和共生关系的集体认同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3日  点击率:3018

2017年12月,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以下简称“澜湄合作”)第三次外长会发表的《联合新闻公报》中,有一个特别的亮点,就是首次写入了“澜湄意识”一词,明确提出“应加强宣介,提升六国民众的‘澜湄意识’”。“澜湄意识”概念的提出,既体现了澜湄合作已从培育期进入成长期,迈上新的台阶,又为澜湄合作的继续深化指明了方向。那么,什么是澜湄意识?其构建具备哪些条件,面临哪些阻碍?如何使澜湄意识深入六国民心?这些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 澜湄意识的内涵及构成要素

“澜湄意识”是一种共同体意识,即澜湄国家和人民对“澜湄人”这一身份的集体认同,亦即以澜沧江—湄公河为纽带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身份感。


“集体认同”一词在英文文献中使用较多的表述是“collective identity”,亦即社会认同,也是关于归属的概念。台湾学者江宜桦指出:归属是指一个存在物经由辨识自己与他物的共同特征,从而知道自己的同类何在,肯定了自己的群体性。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 涂尔干将社会认同称为“集体意识”,其重要观点是:集体意识是通过集体的表象,例如宗教仪式、文化象征、符号等表现出来的。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玛里琳·布鲁认为,集体认同涉及建立在共同利益和经历基础上的共有群体表征,但它也指一个形成和塑造群体所代表并希望被他人认可的“形象”的积极进程。冷战结束后,“集体认同”概念被用于国际关系领域的研究。建构主义指出,认同是社会建构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的创造和发明,而且常常处于变化的重新建构之中。建构主义大师亚历山大·温特认为,集体认同的形成有四个主变量——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和自我约束,前三个变量是集体认同形成的主动或有效原因,第四个变量是辅助原因。温特特别提到了“共同命运”的重要性,他指出,面对共同的敌人时有利于行为体之间形成共同命运感。


分析社会心理学家关于“集体认同”的内涵表述和建构主义关于“国家间集体认同”的观点,可以得出,培育澜湄集体认同包括三个要素:首先,历史和文化纽带是澜湄意识构建的前提条件。塞缪尔 亨廷顿认为:“文化的共性和差异将影响国家的利益、对抗和联合,具有文化亲缘关系的国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相互合作,建立在具有文化共同性的国家基础之上的国际组织(如欧盟)远比那些试图超越文化的国际组织成功。”培育澜湄意识,需要寻求认同的历史与文化根源,确立其合法性,并根据认同的需要,“对历史事件进行叙事重组”,并“选择现存的与群体成长密切相关的文化特质进行重构,进而建构认同象征”。其次,“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的共生关系,是澜湄意识建立的现实基础。需要在澜湄国家和人民之间构建一种相互依存,具有共同利益、应对共同挑战的共生关系。最后,澜湄国家和人民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是澜湄意识建立的重要一环。澜湄国家和人民在频繁的互动中,形成集体印象,不仅要相互认同,还要认同集体本身,即意识到自己是“澜湄人”,从而产生身份感。

 

二、 构建澜湄意识的既有条件与阻碍因素

培育澜湄意识的既有条件与积极因素包括:(1)澜湄国家具有一些历史和文化的共同特征和记忆。首先,澜湄人民对澜沧江—湄公河的情感是相通的。其次,长期的文化交流使中国文化民俗、哲学思想、伦理道德、治国理念等渗入湄公河国家。第三,澜湄国家的一些神话和文学有相近性。第四,澜湄国家中的绝大多数在近代都曾遭受列强的殖民统治,二战时期又饱受日本侵略,经历了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的斗争,有着相似的集体记忆。(2)澜湄国家都有寻求持久和平的愿望。二战后,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刚摆脱英法殖民主义者近百年的殖民统治,又沦为两大阵营之争的角力场,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地区政治局势才实现稳定。当前,构筑一个和平与繁荣的大湄公河次区域是澜湄各国的共同愿望。(3)澜湄国家具有对利益的共同追求。湄公河国家大多面临基础设施薄弱、资金缺口较大、贫困人口仍多、工业化和现代化任务繁重等发展难题,都有推进经济发展的急切需求,期待能从澜湄机制中获得实惠。(4)澜湄国家面临共同的挑战。首先,六国均处在城市化、城镇化提档升级发展时期,需要共同应对逆自由贸易思潮的挑战,推动次区域内生产要素快速、高效流动,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注入强劲动力,共同维护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进程;其次,应对地区气候变化、跨国贩毒、走私、贩卖人口等非传统安全威胁需要六国合作;最后,均面临如何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澜湄意识建构的阻碍性因素包括:(1)政治互信不足影响下游国家对澜湄合作机制的认可和接受程度。特别是越南,受近代中越藩属关系及其与中国的南海岛礁争端和双边贸易不平衡等因素影响,始终对中国抱有戒备之心。(2)文化差异性和历史矛盾纠纷为集体认同的构建埋下阴影。就文化而言,澜湄国家在主体民族、语言、宗教、文字上的同质化程度并不高,文化整合性不强。虽然历史上中南半岛民族国家往往通过战争的方式增强彼此间的联系和影响,但中南半岛从来没有统一过,再加上高山大河的阻隔,使得中南半岛地区各地文化的发展表现为流域型而非区域型。就历史而言,越南对柬埔寨的多次入侵、泰国和越南在法国入侵中南半岛前对老挝的“肢解”以及泰国和柬埔寨至今存在的边界纠纷,都给相互间的信任埋下了阴影。尤其是自15世纪以来,泰越一直在为争夺中南半岛的领导权而对抗。(3)澜湄各国存在发展目标差异和利益分歧。缅甸希望通过澜湄合作使其国内经济发展和民族和解问题赢得更多的外部支持与理解;柬埔寨和老挝主要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投资与出口市场;泰国则更多地希望通过澜湄合作提升自身影响,抵消越南、柬埔寨、老挝的“铁三角”带来的压力;越南作为下游国家则主要关心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开发及上游建坝对下游的影响。各国发展的目标差异,会导致冲突的产生,比如老挝正在大力开发湄公河水资源,希望成为东南亚“蓄电池”,靠出口水电增加外汇收入,引发下游越南的强烈担忧。

 

三、澜湄意识的培育途径

澜湄各国的异质性大,而共同体强调的恰恰是同质性。如前所述,澜湄意识是澜湄国家和人民对“澜湄人”这一身份的集体认同,其构建要素包括文化纽带、共生关系和交流互动,因此,培育澜湄意识可从挖掘文化共性、构建共生关系、增强互动交流、创新传播方式等方面做起。具体而言,包括:


1.挖掘文化共性,构建象征符号

文化共性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生成的,应在考虑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寻求澜湄国家民族文化的共性,利用这些共性作为建构未来集体认同的原材料和基础。欧洲共同体时代,为了增强成员国及其公民的“欧洲意识”,采取了一些具有象征意义的措施,比如:欧洲共同体旗帜、欧洲共同体颂歌、“欧洲日”、欧洲货币单位硬币、欧洲护照等。澜湄意识的构建可借鉴“欧洲意识”的构建经验,首先,从水文化或中国儒道文化和湄公河国家佛教文化的相通之处入手,挖掘澜湄国家文化特征上的相似性或相通性,提炼出“澜湄个性”“澜湄价值观”或“澜湄精神”,从心灵认知或情感纽带上为澜湄集体认同提供某种合理性基础。比如:道家有“上善若水”,禅语中有“善心如水”,澜湄精神应蕴涵着“温和包容”“百折不挠”“至善至美”等元素。其次,保护和发展澜湄流域共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促成一个以文化多样性和共同历史文化遗产为特点的澜湄文化领域。比如:升级打造并推广澜沧江—湄公河旅游航线,将之作为东南亚旅游的经典产品之一。第三,设计统一的象征符号来促进澜湄人对集体身份的认同。目前,已设立了“澜湄周”,接下来还可设计澜湄合作徽标、制作澜湄合作歌曲、设立澜湄音乐奖和文学奖等,打造澜湄合作多种象征符号,提升澜湄人对成员身份的认同。


2.编织紧密的共同利益网络,构建共生关系

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建立全方位的利益共同体是澜湄合作的战略方向。澜湄利益共同体不仅包括经济利益共同体,还应包括安全利益共同体、生态利益共同体等多方面。中国提出打造“澜湄流域发展经济带”,秉持“发展为先”的合作理念,其目标就在于构建经济利益共同体。下一步,要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1)框架下,进一步推进澜湄国家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互联互通、产能合作,铺开涉及整个区域的、更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和“面上项目”,使各国获得满足感。其次,打造澜湄安全利益共同体,携手应对毒品交易、能源安全、极端气候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再者,打造澜湄生态利益共同体。当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域外国家都打着“绿色湄公河”的口号不断在湄公河地区展现软实力,将合作重点放在环境、医疗、教育等低政治敏感度领域,照顾到了湄公河人民的现实关切。澜湄合作也应将构建“生态利益共同体”作为重要目标之一,制定并实施好“绿色澜湄计划”。


需要指出的是,形成紧密利益共同体的重要基础是建立行为体相互之间的信任,“让它们感到自己的需要会被重视”。建立澜湄国家间的互信,首先应坚持平等互利原则。其次,完善合作机制,加强澜湄六国国家秘书处或协调机构间的常规性沟通协调,建立澜湄合作国际秘书处,搭建起照顾各方关切、平等协商、化解矛盾的多层次的澜湄沟通协调机制。第三,解决好跨界水问题。澜湄国家加强互信、加深合作,迈不过“水”这道门槛。应在现阶段以项目主导的合作模式下,加强水政策对话,适时形成并提出澜湄水外交理念,做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顶层设计,逐步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的高层协商机制,以及合理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


3.增进互动交流,开展教育合作

澜湄民众对澜湄合作机制的了解与支持,对于澜湄合作机制下各个项目顺利推进与实施非常重要。澜湄合作框架下的人文交流合作有声有色,实施了一系列让民众参与其中、受益其中的项目,未来还可进一步通过举办各种民间活动,加强澜湄合作品牌建设,特别是打造澜湄青年交流品牌项目。构建澜湄意识,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载体。澜湄合作可通过推进高校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和教育交流活动,加强青少年对于其他国家历史和文化的了解,并促进澜湄人民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的共同提高。


4.创新传播手段,讲好澜湄故事

当前,湄公河五国民众对“一带一路”的了解比较深入,但对于“澜湄合作”了解得并不多。提升民众对澜湄合作的认识,不但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途径去进行更多更深入的报道,更要用容易被澜湄民众接受的现代方式进行传播,讲好“澜湄命运共同体”的意涵。各国民众的媒介消费特点不尽相同,比如:缅甸在线媒介消费正在上升,前五位的媒体使用平台包括电视、广播、Facebook、纸质媒体和互联网。缅甸1400万互联网用户年龄在18—35岁之间,他们尤其喜欢上Facebook和YouTube。而在泰国,则呈现“父母玩Facebook,阿公阿婆玩Line,青少年玩Twitter”的形势。因此,根据不同国家媒介市场的特点,采取符合其特点的传播手段,就显得十分必要。

 

结语

当前,澜湄合作的要务是落实第一个五年行动计划,构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对接各国发展战略,从而带动发展,实现共同繁荣。在构建经济利益共同体的同时,也应注重构建安全利益共同体和生态利益共同体,并坚持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和完善合作机制,加深澜湄国家间的互信,构建起共生关系。同时,还要努力发掘澜湄文化共性,提炼“澜湄精神”,加大探索建设澜湄人文交流平台的力度,通过良好的互动交流,巩固和扩大澜湄国家关系长远发展的社会和民意基础,让“澜湄意识”在湄公河国家落地生根。


本文作者:屠酥,历史学博士,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

原文首刊于《边界与海洋研究》2018年第2期  本文为原文节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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