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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举办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与政策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点击率:1073

2018年11月28日,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与政策研讨会在武汉大学边海楼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主办,共邀请了来自海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院、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和《边界与海洋研究》编辑部的二十多名专家、学者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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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幕仪式上,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院长余敏友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何莲致欢迎词。余敏友教授指出:2015年国务院印发实施《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强化海洋政策研究、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供了战略依据。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开发海洋空间、调整经济布局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增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新时代下“一带一路”海上国际合作的重要课题。


何莲副院长认为:中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是我国在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有效管控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改革举措。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于2015年提出,是国家为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陆海统筹、进一步防治九龙治水局面的产生而进行的有效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院和边海院以及协同创新中心紧密合作进行主体功能区研究,是文科和理科、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碰撞和融合,会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国家的战略和政策,用实际行动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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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以学术论坛的形式展开,与会嘉宾将理论与实践结合,探讨了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基础研究和配套政策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对策建议。现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第一单元: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理论前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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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余敏友教授 


发言主题: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与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余敏友教授首先强调了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是海洋强国战略实施的根本路径,并提出了目前我国海洋经济总量持续增长、海洋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深化等是构建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的重要背景。余教授认为构建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符合国际趋势,中国需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空间高效利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战略。紧接着,余教授对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最后,余教授指出要实现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指导下海洋空间格局优化,需要符合科学合理、陆海平衡、格局平衡、功能突出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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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薛志华讲师


发言主题: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基础与管控机制。首先,薛老师介绍了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研究背景。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是推进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基本依据。研究海洋主体功能区的理论基础与管控机制对于加快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他基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及海洋主体功能区的思想源流,提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系统五位一体的综合性海洋规划理论,用以构建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基础。最后,他提出了当前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管控机制存在的问题:多规合一进展缓慢;缺乏统一标准体系;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缺乏动态评估及优化调整机制,并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支持;加快标准制定;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构建动态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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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蒋小翼副教授


发言主题:对设立公海保护区程序要素的若干思考。首先,蒋老师介绍了全球海洋保护区的背景。目前,海洋保护区被认为是最有效的划区管理工具之一。其次,蒋老师进一步指出海洋保护区的三大发展趋势:第一,由小到大的规模化发展趋势;第二,全球海洋保护区的网络化发展趋势;第三,由国家管辖范围之内扩展到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最后,蒋老师对未来建立公海保护区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建立公海保护区的程序必须以目标为导向;第二,在总体程序方面,最合适的是全球模式;第三,注重总体框架建设;第四,选划程序上要注意区域识别、指定程序、协商和评估、决策程序等方面。


第二单元:海洋主体功能区政策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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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李仁真教授


发言主题:海洋空间规划与“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李仁真教授介绍了中国海洋空间规划的主要成就,并指出了中国政府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际合作框架计划(2016-2020)》等文件都表达了开展海洋空间规划国际合作的政策愿景。柬埔寨海洋空间规划项目、泰国兰岛海岛保护规划项目、2018孟加拉海洋空间规划海外技术培训班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及岛屿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国际论坛等是中外海洋空间规划合作比较成功的范式。关于推动海洋空间规划国际合作,李仁真老师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首先,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牵引,大力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其次,以海洋空间规划项目为抓手,深化拓展与沿海国家的海洋合作;最后,以海域规划“中国标准”为载体,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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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谭秀杰讲师


发言主题:海洋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谭秀杰讲师首先对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概念及原则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紧接着,他强调了强有力的配套政策是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有效执行和落实的保障,并指出了配套政策要系统性、多部门、差异化和动态调整。同时,谭老师认为目前配套政策面临一些挑战,如与现有海域政策的关系、政府如何分工协作以及长期与短期的关系等。谭老师建议,应通过“多规合一”统筹衔接各类涉海规划,并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完善差异化推荐政策清单,构建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县域之间协调互动机制,进行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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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苗丹丹


发言主题:海域“双评价”研究与实践。苗丹丹介绍了海域“双评价”的研究背景,指出了“双评价”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海洋资源环境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是对所有沿海行政区所辖海洋的全覆盖评价,包括海洋空间资源,海洋渔业资源,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和海洋海岛资源环境评价四项基础要素。海洋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主要围绕海洋开发强度,海洋发展潜力要素,对海洋空间开发适宜性进行评价。她表示今后还需要更好地将陆地评价和海洋评价相结合,以丰富和指导将来的研究和实践。




(图文:孙丽  关蕴珈  肖思晗  苏雅文   审校:薛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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