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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建平 叶茹琪:“战略模糊”还是“战略清晰”?美国“以台制华”的政策争论与实践逻辑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  点击率:768

本文作者

阮建平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中国国际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叶茹琪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关系专业博士生


原文首发于《边界与海洋研究》2022年第3期

本文在原文的基础上有所删减


       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关系中最为复杂敏感的问题。为确保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美国长期以所谓的“战略模糊”来维持两岸的“不统”“不独”“不战”状态。但近年来,美国国内逐渐有人提出要放弃“战略模糊”的传统方式、实行“战略清晰”,由此加剧了中美关系的紧张,引发了各方的严重关切。


一、“战略模糊”与“战略清晰”之辩

       支持“战略清晰”的人强调,传统“战略模糊”已不能适应台海形势发展的需要,美国应转向“战略清晰”,公开表明保卫台湾的意愿和决心,扩大对台军售,甚至派遣军队进驻台湾,以提高对中国的威慑,继续维持一个有利于美国的台海现状。

       支持“战略模糊”的人承认当前美国威慑能力的不足,但认为宣示性的“战略清晰”不仅无济于事,还会削弱美国的决策自主权,甚至可能引发台海危机乃至中美冲突。美国要做的应该是实质性增强台湾防御能力,提升美国对中国的有效威慑能力,并联合盟友共同制衡中国。

       从双方的逻辑起点来看,美国战略界已意识到:两岸军力对比变化已不可逆转地向有利于大陆的方向加速发展,而美国传统的对台军售已不足以阻止这一趋势。为此,必须强化对华威慑,才能继续维持一个有利于美国的力量平衡。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以何种方式实现这一目标。与以往相关讨论不同的是,此次讨论是在美国强化对华战略竞争的背景下展开的,更多地体现了“以台制华”的战略动机和政策实践。


二、美国“以台制华”政策的深化和拓展

       随着近年来对华战略竞争的推进,美国在军事、经贸与科技和意识形态等领域日益加强与台湾的勾连,不断深化和拓展“以台制华”政策实践。

(一)扩大与台军事合作,增强对华军事威慑

       1.加强对台军售。特朗普政府大幅调整其对台军售政策,不仅将对台军售常态化、审批程序简化,拓宽军售渠道,还无限拓展“防御性武器”的范畴,对台出口远超防御性质的武器。拜登政府强调以“最有效防止中国可能登陆行动的武器”作为对台军售的指导原则,更有针对性地推动台湾发展所谓的“不对称战力”。

       2.深化军事交流合作。美国在深化对华情报、监视和侦察合作的同时,与台湾逐步加快联合训练和联合作战体系建设,提升双方互操作性。特朗普任内,美台军事合作大幅增加,并逐步走向公开化。拜登上台后,与台军事交流合作持续深化,签署“设立海巡工作小组备忘录”,建立工作组作为双方建立合作和共享信息的论坛。

       3.拓展涉台军事联盟。美国将与盟友协调台海政策、拉盟友介入台海问题作为增强对华威慑的重要方式。其中,尤以日本、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反应最为积极。此外,G7、欧盟和北约也开始涉足台海安全议题。

(二)深化与台经贸合作,强化对华科技封控

       1.深化美台经贸合作。美国认为,深化美台经贸合作不仅对美国产业有利,还能使台湾减少对中国大陆的依赖,避免所谓的“经济统一”或“经济胁迫”,还能向盟友表明美国致力于与地区伙伴合作,对抗中国日益上升的影响力。当前,美台已建立“加强基础设施融资和市场建设合作框架”“台美贸易暨投资框架协议”等多个平台进行经贸商讨与合作。

       2.强化对华科技封控。在美国要求下,台湾的半导体产业已被置于美国削弱中国技术发展的努力之中,包括禁止向华为等中国企业出售芯片。在“科技贸易暨投资合作架构”(TTIC)等多个双边和多边机制中,美国主导、台湾参与,密切合作,力促全球供应链重组、对华进行核心科技封控以迟滞中国大陆发展。

(三)助台拓展“国际空间”,强化对华意识形态攻击

       1.构建涉台价值联盟。为了动员盟友支持其对华战略竞争,美国以对华意识形态攻击为抓手,将其对华战略竞争描述为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之争。据此,美国将台湾塑造为“民主伙伴”,将属于中国内政问题的台湾议题操作为价值观、意识形态之争,渲染两岸统一对“民主价值”和各国利益的消极影响,借此构建涉台价值联盟。

       2.助台拓展“国际空间”。在上述意识形态构建下,美国将其与“““台独”””势力的勾连描述为“对民主的支持”,将中国维护领土完整和主权的正当行为污蔑为对民主的威胁。为此,美国不仅为台湾搭建国际平台、推动台湾参与国际组织,还要求盟友一起声援台湾,提升相互交往层级。


三、美国强化“以台制华”的实践逻辑及其影响

(一)美国对华战略竞争的主要方式

       鉴于中美之间利益的复杂交织和核武器的威慑,军事冲突不符合美国的整体利益,非战争性的和平竞争是其理性选择。在此背景下,作为一种非战争性大国竞争方式的“成本强加战略”被再次提出。它强调在不导致自身财政破产和不引发军事冲突的前提下,通过限制经贸交流、管控科技合作、分化策反内部、外交争夺和军备竞争等方式,限制竞争对手的国力增长,增加其国力消耗,从而削弱其国内履职能力和国际行动能力,直至引发其内部危机而拖垮对手。

       从特朗普政府到拜登政府,美国的对华战略竞争越来越凸显“成本强加”的逻辑特点,即以意识形态攻击为抓手,以重构世界经贸规制和产业链为支柱,以扩大地缘军事同盟为后盾,试图构建一个阻滞中国发展的立体网络。在这一战略驱使下,台湾对美国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

(二)美国“以台制华”的实践逻辑

       台湾独特的地理位置、优越的产业和科技优势及与大陆不同的政治体制,使其在美对华竞争中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而台湾当局“倚美抗中”图谋则为美国“以台制华”提供了现实条件。对美而言,通过强化与台勾连,不仅有助于增加其资源优势,还将阻滞中国的发展,增加中国统一的物质成本和政治成本。

       透过美方近年来的各种言行可以看出,台湾已成为美国实施对华“成本强加”战略的重要抓手,发挥着对华情报收集、地缘牵制、产业封控和意识形态围堵的支点作用。

(三)美国强化“以台制华”的影响

       1.为“““台独”””以武拒统壮胆。在美国的全面支持下,台当局更是有恃无恐地散播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两国论”,在挟洋自重、以武拒统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2.不断虚化掏空“一个中国”政策。美国不断突破与台交往的官方限制,提升和拓展美台交往,将所谓的“与台湾关系法”和“对台六项保证”塞入“一个中国”政策,使其宣称的“一个中国”政策承诺被严重侵蚀,呈现出日益空心化的危险。在美国怂恿下,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也在不断突破对台交往的政治禁忌。

       3.形成对中国的不对称性成本消耗。通过在台湾议题上的各种动作,美国不仅可以获得实际的军事、经济和政治收益,还可以以低成本的象征性言行挑战中国的国际威望,消耗中国的经济、军事、政治和外交资源,并借此在国际上渲染“中国威胁论”,强化联盟体系,实现“挑衅防卫”的目的。

 

四、中国的对策思考

       美台勾连对我国的统一、安全、发展和国际威望带来日益严重的挑战。如何在维护发展战略机遇期的前提下,慑止美国“以台制华”图谋,打击“““台独”””当局的分裂活动,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基本思路

       从维护自身的主导地位出发,美国并不希望中国实现统一,但暂时也不希望因为“““台独”””分裂活动与中国发生军事摊牌,而是希望尽可能长地维持两岸“不统”状态。从两岸交流的历史来看,只要不面临迫在眉睫的军事打击,只要美国不放弃支持,“““台独”””分裂活动就不会停止。

       有鉴于此,威慑美国的支持、打击“““台独”””当局的“依美谋独”是反制美台勾连的根本。从经验来看,如果“““台独”””当局的分裂活动可能引发美国与中国的重大冲突,必然会受到美国的抑制;如果“““台独”””当局没有足够的资源满足岛内民众的需求,必然被民意抛弃;如果“““台独”””势力因组织和理念破产而失去影响,美国最终也不得不减少支持。

(二)重点措施

       1.以综合手段应对美方的“挑衅防卫”,增强中国的战略塑造和把控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打破美国构建的意识形态叙事,让世界明确台湾问题的性质和美国的真正动机,强调我方立场的正当性和政策行为的合理性;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反分裂的军事斗争准备,威慑美方的战略冲动。一旦“““台独”””势力与美国的勾结逼近我们的红线,中国应不惜采取“危机边缘政策”进行强力反击,以强化他们尊重中国红线的心理行为习惯,加强自我约束和危机管控。

       2.在继续保持与台湾交流合作的同时,运用各种方式强化“““台独”””当局的资源消耗,加剧其内部分化,塑造对统一的共识。迫使“““台独”””当局战略透支是破解美台勾连的关键点。为此,我们要通过持续严厉的军事压力、国际争夺、内部分化、必要的经济限制等非战争方式,大量消耗“““台独”””当局的资源,减缓其发展速度,直至其战略透支到难以履行基本的社会职责而陷入内乱。尤其是要保持常态化的军事压力,其目的不仅在于威慑“““台独”””分裂活动及其国际支持者,更要迫使台湾陷入军备竞赛的两难。鉴于台湾与大陆势力差距的不断扩大,该方式有助于在不引发冲突的情况下打击“““台独”””分裂活动及其理念,为塑造岛内的统一共识创造条件。

       3.拓展《反分裂国家法》,增加“““台独”””支持者的成本。除了岛内“““台独”””势力的支持外,美西方境外力量的支持也是“““台独”””当局的心理基础和物质基础。对此,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在合适的时机讨论拓展《反分裂国家法》,不仅对岛内支持“““台独”””分裂活动的个人和组织进行精准制裁,还要对支持“““台独”””的国际势力进行制裁,对与他们相关联的企业和组织进行次级制裁,并要求他们为“““台独”””分裂活动的损害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增加其物质和心理成本,对其他国内外支持者形成必要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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